陕西师范大学大一新生怎么转换专业及入学考试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积极推进我校本科生“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空间,实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现将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具体部署如下:
一、实施程序
专业咨询与政策解读——申请与资格初审——笔试与面试——分类排名与资格确定——分流结果(非师范)和预分流结果(师范)公示——主管校长审批——免费师范生预分流结果向各省教育厅发函——发文公布分流结果——变动学籍、转换学分等。
二、具体安排
1.3月28日——4月6日:拟参加专业分流的2013级本科生认真学习《陕西师范大学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同时,可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拟转入学院了解拟转入专业信息。各院部要做好专业介绍及专业分流办法解读工作。
2.4月7日——4月13日:各转出单位组织2013级拟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报名,有关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转出单位提交《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师范专业)》(附件2)、《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非师范专业)》(附件3)、《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创新实验班)》(附件4)等相关材料,每个学生限报一项。
3.4月14日——4月20日:各转出单位审核申请参加专业分流学生的资格,于4月17日中午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2013级申请本科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至相应的转入学院,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学院盖章)备案,各创新实验班2013级全班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可参见《各创新实验班2013级学生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一览表》(见附件6)。
4.4月21日——4月29日:各转入单位成立2013级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织拟转入本单位学生的专业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考试结束后须将考核笔试试题报教务处备案;4月29日前将《各学院学生专业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7)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分别报送转出单位,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5.4月30日——5月9日:各转出单位对专业分流学生进行分类排名与资格确定,并将专业分流结果于5月6日12点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学院盖章);教务处征求转入单位意见,并于5月7日——5月9日将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非师范)和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师范)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各转出单位同时在本单位主页公示。
6.5月12日——5月14日:各转出单位将公示后确定无异议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非师范)(附件8)、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师范)和《陕西师范大学2012级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9)等相关材料于5月14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学院盖章)。
7.5月15日——5月25日:教务处整理专业分流结果,并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主管校长批准后,对于预分流的免费师范生,由教务处向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函,由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是否可以分流。
8.5月26日——5月30日:教务处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复函最终整理专业分流结果并发文。
9.教务处与文理科基础教学部、相关学院配合,为专业分流学生办理学籍变动等手续,并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学习。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文、理科基础教学部和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201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本次专业分流工作顺利实施。转入学院在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应组织专业分流转入学生召开专门会议,介绍学院及专业概况,安排相关教学事宜,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补修工作。
2.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应严格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展学习活动并获得与转入专业学生相同的教学条件和生活补助。学生分流至新专业后,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填写《2013级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8)并报送至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务处及转入学院安排相关学分转换及补修工作。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由学院认定,通识必修课程由教务处认定。
3.专业分流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4.为了保证专业分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工作,数据统计务必准确,材料上报务必按时。
联系人:王文博李正德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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