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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高考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院校新政策

更新:2023-09-19 01:12:18 高考升学网

各市教育局:

教育部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2%的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发力,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复查工作。各市要在4月26日前将本市和所属相关县(市、区)承担考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我厅学生处。

二、明确报考条件

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名单见附件2)。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三、严格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标准。

结合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我省将户籍信息中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内行政村(含自然村)的学生,作为专项计划的农村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真核查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确保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对于户籍、居住地、学籍等有特殊情况,无法明确界定其报考条件者,可由考生写出申请,并出具详实证明材料,县(市、区)资格审核承办部门报县教育局研究或协调公安等部门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上报市资格复核承办部门和市教育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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