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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更新:2023-09-20 02:39:17 高考升学网

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育人。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四)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2016年?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21年,整体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考生招生制度。

四、主要改革内容和措施

(一)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难题。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以学区为单位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入学后随机编班。严禁将社会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改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式。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现行中考招生制度,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同时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优化操作办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落实高校面向农牧区的招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确保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落实到位。省属高校继续实施面向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和行业需求的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4.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2016年启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5.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州)具体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6.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实施高职分类招生,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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