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按照下公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监督管理原则。实行“财政资金三不变”原则,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通过改变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原则。一方面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另一方面要确保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因此,改革必须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向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与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的资金活动。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度部门预算(或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经济)科目、支付方式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