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黄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低为20%。此前对这一政策规定的住房面积为90?以内,而此次新政把住房面积扩大到了120?以内。职工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住房面积≤144?)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另外,新政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作用。公积金缴存职工(主借款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可以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共同还款申请审批表(父母、子女);(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3)办理按月委托代扣的需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委托代扣的顺序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父母或子女;(4)如提取个人存量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应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提取人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的顺序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