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补贴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萍乡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为抓好《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和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大对外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职能特点,做好对外宣传,全方位宣传、推介萍乡有关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萍乡知名度。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向社会发布、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成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各类传媒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多方式、广渠道宣传萍乡的就业创业环境和优惠政策。召开青年人才来萍留萍就业创业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宣传我市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措施,号召和激励更多的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新闻传媒中心、市人社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开展校园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
组织开展“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政策进校园”活动,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政策宣讲小分队,结合各院校毕业季、新生报到、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政策宣讲,引导和鼓励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到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市工业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等市内大中专院校和萍籍大学生较多的市外大中专院校开展政策宣传和现场推介,通过人才寻访、对接招聘等方式,让各类院校毕业生了解政策,吸引更多毕业生来萍就业创业。通过入园区、走访调研、送岗位上门等方式,向工业园管委会、用工企业、员工等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吸引企业招聘更多院校毕业生,稳定企业用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院校,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开发优质岗位,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瓷电气、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全年常态化征集各类急需紧缺岗位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向院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精准推送。进一步梳理全市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围绕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力度,开发更多适合青年群体的优质就业岗位;统筹加大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定向选聘等方式,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萍发展。通过市县联动,建立和持续更新优质岗位信息库,每年为各类院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鼓励青年创业,建立优质创业项目库
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搭建创业项目、创业者、投资者的对接平台,整合各方扶持资源,提高毕业生在萍创业的成功率,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鼓励青年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理流程。建好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结合萍乡发展条件,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平台载体,衍生孵化相关创业项目,降低毕业生创业风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部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进一步完善教育、住房、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方面,优化子女入学服务,安排其适龄子女就近入学;住房方面,给予相关购房租房补贴,完善人才公寓相关配套设施;医疗方面,高层次人才享受看病就医就诊绿色通道服务;文化方面,完善文化设施建设,举办公益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切实做到环境留人、文化留人、感情留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制定工作流程,高效落实激励措施
制定落实申报兑现优惠政策的工作流程,方便符合条件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开发网上申报、审批信息平台,通过线上预约申报、线下资料提交的方式,及时兑现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
七、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市县两级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兑现落地落实。租房补贴由市本级和就业创业所在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各负担一半,购房补贴由所购楼盘所在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负担。租房、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拨付经办单位,年终再由市财政和有关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结算;从全市就业资金中支出的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安排拨付经办单位,计入有关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就业资金分配额度基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八、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贯彻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协调各单位履行好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