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个体工商户享有合法财产权,包括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种债权。那么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是什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进行双告知。
(5)打印营业执照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现场领取或寄递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