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今年以来,国务院推出了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我市财税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预计全市全年将按照相关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4亿元左右。
据了解,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大幅扩大免税政策受益面,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可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同时,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新政,还扩展了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由200人、3000万元、3000万元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 今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举措,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