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闽工〔2020〕32号)和《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应对疫情扶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明工〔2020〕4号)等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我市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进行全额返还。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微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经费返还适用期限
对小微企业缴交给市县级工会的拨缴工会经费(40%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全额返还操作流程
1.采取分级组织实施原则
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所辖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市属所辖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
2.采取定期全额返还原则
要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于次年1月前向所在地总工会提出申请(填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定期全额返还其缴交的工会经费(原则上一年返还一次,时间为次年1季度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实存在资金困难急需返还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地总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总工会审核确定后及时予以返还。
3.加强组织领导原则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简化手续,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小微企业的认定、工会组建情况审查、返还金额的核定及拨款等工作。返还经费工作量大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
4.促进工会组织组建原则
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各地要建立建会筹备金收缴台账,详细记录缴交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要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要加强工会组织组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会经费全额返还顺利进行。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视同主动放弃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经费使用管理
1
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解决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2
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当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入库情况进行提取和确认,全面预估测算应返还经费,并将返还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3
小微企业已成立工会组织,尚未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的,经费可以拨到企业行政账户,并由行政代管,由工会主席审批使用;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暂不返还,先由市县级工会挂往来款,待其成立工会组织后再按上述程序予以返还。
其他事项
1
建设工人文化宫的老区苏区县,因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而减少的本级留成收入,省、市总工会将动用历年结余视情给予补助。
2
县级工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市总工会备案,并及时上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