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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教务处系统入口:http://jwc.yzu.edu.cn/

更新:2023-09-21 08:56:19 高考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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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关于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精神,推进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形成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树立科学的育人观质量观

在教育思想观念上推进“三个转变”,即教学目标从知识掌握向知识、能力和人格养成协调发展转变;教学方法从灌输式教学向研究性教学、研究性实践教学转变;教学评价与考核从重视“教”向重视“教与学”的转变。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三个符合”,即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人才自身发展的要求,符合教育内部规律。

2.落实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度

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大会;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学院要制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规划,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三次的专题会议,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做到开学有计划、有方案,期中有落实、有检查,期末有总结、有评价;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为学院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快捷、方便、高效和贴心的服务。

3.保证新增经费优先投入教学

新增生均经费优先投入教学,新增教学拨款优先投入实践教学。保证教学经费的增长高于学校事业性经费的增长比例;建立并完善教学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鼓励各学院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完善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制度

校院两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掌握教与学的动态,倾听教师与学生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校院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解决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校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课时,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5.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各学院的系(学部、教研室、实验室)等基层教学组织每月要就一个主题开展一次集体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和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增强基层教学组织凝聚力。

6.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状态数据库。自2012年起实行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制度,通过一些可测量的指标来反映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现状,为学校整体控制、调整和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教学质量年报按学院每年统计一次,并定期向全校公布。学校的教学状态数据库将对社会公布。

二、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7.保证基本教学所需的师资规模

要满足教学科研要求,逐年增加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数量,保证一定的师资规模,形成良好的教师梯队。经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师生比达到1:15。

8.坚持教师上岗、培训制度

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其职能是提供教学咨询与服务;促进教师学习与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帮助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制订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开展教学技能培训。

9.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具体要求,做到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与岗位聘任工作挂钩。如无特殊情况,凡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在定级上降低一个等级;鼓励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试点推行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10.建立健全助教制度

所有新开课的教师,必须担任学院指定导师讲授课程的助教工作满一轮以上,方可独立开课。特殊情况下,经试讲通过可以独立上课的教师,须边上课边旁听导师的课程。根据需要设立兼职助教岗位,在学校在籍的博士生以及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中择优承担助教工作。学校继续开展教授教学观摩课活动、研究性教学观摩活动以及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为中青年教师的学习与交流提供更多机会。

11.建立教师实践锻炼制度

进校前没有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应累计参加不少于一个学期的相关行业的实践锻炼,否则不能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对于从事纯理论研究的教师,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实践锻炼。加强学院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高质量的青年教师行业实践锻炼基地。各学院要积极探讨提高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方式,有计划选派教师到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进行实践锻炼和顶岗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实践育人工作

12.推进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

以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引领,全面推进学校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国内外高校的联合人才培养工作,邀请合作单位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实施与管理,增强人才培养工作的社会适应性,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建立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各学院至少与1-2个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等合作,建立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3.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交流,扩大交流生的规模,争取到2020年各专业有3%-5%的学生有海外学习或实践经历,其中,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应达到10%。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青年教师。建设一批国际化程度高的学科专业和特色课程,培育一批外语授课专业,加大海外学生的招生力度。到2015年,全外文授课专业达到10个以上。

14.深化教学方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探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每门课程每年至少开设两次研究性教学课,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必须是研究性教学的示范课程。支持、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的研究性教改试点工作。编制符合研究性教学和卓越人才教育计划的教学大纲。

15.加强公共课程和网络资源建设

加强全校性公共课(程)建设,尤其是大学英语、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公共艺术、计算机、体育类等课程以及涉及多个学院专业共同课程的建设。建设一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通识理论课程和通识实验课程(项目);重点培育和建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进一步提高课程网络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拓展课程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16.加强就业创业课程建设

加强专职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兼职教师。利用教学实践基地、就业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完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17. 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的学生评价体系

突出科学思维以及实践、创新等多方面能力的考评。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多样化的评价模式,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术水平。对实践内容多、技能要求高的专业尝试建立能力达标体系,实行能力证书制,并与相应的行业岗位证书接轨。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实施学生素质测评新办法,不断完善学生评价与激励机制。

18.拓展实践育人的方法与途径

加强与研究性教学相配套的实践环节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研究性实践教学的开展。保证基础性、验证性实验的质量,鼓励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和跨专业实验的改革与创新。根据各类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加大向本科生的开放力度。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让更多学生更早进入导师课题、进入科研实验室。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设一定数量设施良好的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同时在校外确保每个专业建设3-5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产学研用一体化、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开展各类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社会实践活动,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周,每个学生在学期间每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体系,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学科竞赛活动和创新创业训练活动;使参加各类创新训练的学生达到50%以上。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建设一批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在新的培养方案中增加创新学分。

19.加强教材建设

进一步完善自编教材编写出版的有关规定,鼓励高水平教师编写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教材。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推进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的有机结合,实现教材建设的多样化。对学校出版基金资助出版教材以及编写出版较高水平教材的教师,给予一定工作量的补贴。将优秀教材列为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视为同级别教学成果。

20.设立教学改革特区

根据教学改革的需要,建立若干个“教学改革特区”, 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采取特殊的方式或措施, 稳步进行改革试点,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监控评价体系

21.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力度

继续实行“教学三大奖”评选制度。改进评选方法,强化评选结果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投入到教学上来。每年开展“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优秀教学奖”和“金讲台奖”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和“百名教授示范观摩课”活动,对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大、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根据“教学奖励与科研奖励等同,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一视同仁”的原则,制订扬州大学教学奖励办法。

22.完善教师教学质量约束机制

落实“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组织者、实施者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课堂教学规范,加强课堂教学评估和考核。对三年中学生评教累计有3次及以上得分在80分以下,且校领导、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督导听课有3次及以上被评定为“中”及以下等级的教师,结合每学期召开的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意见,在职称晋升、教学评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停课培训。对培训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教师实行转岗。

23.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多元评价系统,进一步推进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建立校院两级评价体系。加强实验、实习教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课时津贴挂钩。加强实验实习经费的管理。汇编学校《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和能力培养标准》。

24.建立教学信息快捷处理和反馈系统

加强学校、学院、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反馈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移动教务”系统。逐步做到每周有听课结果反馈,每月有教学信息通报,每学期有教学检查总结,每学年有教学状态数据统计。健全校院两级学生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吸收优秀学生参与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从学生层面及时收集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25.推进专业认证和专业排名

根据招生与就业情况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综合学科建设水平、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对专业进行排名,对弱、差专业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减(停)招生直到撤销,形成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新陈代谢机制,不断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以工科、医科专业为重点,积极申请国家认证和国际认证,争取5年左右时间有1-2个专业达到国际认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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