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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要保证选用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原则上选用最新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教材,条件成熟的理科类课程可选用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优先选用我校教师主编的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
2.所选用的教材须是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具有与国内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
3.所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大学生学习规律;教材名称应与课程名称一致。
4.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要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马工程教材的选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严禁选用自编教材和讲义。
5.教学内容更新较快的专业,如教师教育、工管、财经、法律类专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6.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等原则上按《聊城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要推荐高质量教材或自编讲义。
7.大学物理、大学化学、高等数学等学科基础平台课教材由开课学院向各学院提供选用教材名称、版本等信息,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人数上报教材需求册数。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学院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后提出选用教材,经学院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审议,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填写《聊城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附件1)和《聊城大学xx学院春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附件2)。
2.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7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办公楼B210),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发邮箱:liyouyu@lcu.edu.cn,联系人:李友雨,联系电话:8239296。
三、教材选用注意事项
1.本季所选用的教材如果是自编教材要在《聊城大学xx学院春季课程教材选用统计表》(附件2)对应栏内注明并提供样本一本与附件1和附件2一同上交教务处。
2.教材选用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教学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工作,逾期不报视为不征订本季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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