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规则大致如下(以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这八个省份为例):
这些省份均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到2025年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
“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在录取方式上,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各省份在一些具体细节上可能会存在差异,你可以关注所在省份的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和通知,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以下是部分省份的具体情况:
四川: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
青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14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入高考总成绩。省教育厅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陕西:2025年整体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实行“3+1+2”模式。
宁夏: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统一考试标准,考务组织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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