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451-58597695,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451-58597695
一、教务管理工作
1.负责本科教学任务落实、排课、调停课、学生选课、制定校历等教学运行工作;
2.负责成绩管理、试卷管理,组织对外交流学生学习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期末考试、补缓考、重修等工作;
4.负责备课教案、授课记录册等教学基本文件管理;
5.负责学生评教、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6.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7. 负责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核工作;
8.负责教学管理网络系统建设、网络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9.负责进修生教学安排及成绩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改革与质量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
3.负责制定和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本科专业的设置、方向调整及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
5.负责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在线课程、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项目、教材等建设工作;
6. 负责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各类教学竞赛等教师教学奖项的组织、评选及推荐;
7. 负责组织本科教学论坛、审批教学学术活动的及经费管理;
8. 负责“四评四查”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与建设;
9.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写工作。
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教学实践、毕业论文和毕业音乐会工作;
2. 负责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记载学分、审核实践佐证材料等;
3.负责全院教室、演奏厅、排练室使用管理工作;
4. 负责民乐、管弦乐器的招标采购参数需求论证、日常使用管理等工作;
5. 负责多媒体等教学仪器设备的需求论证、分配管理工作。
四、招生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与实施专业校考和录取等本科招生工作。
2.负责承办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工作。
4.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5. 负责招生文件归档、保密工作。
五、琴房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钢琴调度、调律及使用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琴房分配、管理工作;
3.负责琴房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4.负责钢琴、钢琴零配件的招标采购参数需求论证与申报工作。
办公电话:0451-58597695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
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
2、省级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培育专业集群:音乐专业集群(即由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集成的“高水平音乐人才教研创演一体化培养与文化服务专业集群”)
成考录取分数线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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