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南晓院教字〔2016〕18号;详见附件1),学校将于7月启动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转专业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2015级本科学生,除了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休学期间的学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申请转入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入与专长相应专业能得到更好发展的学生(请按《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原则上各专业允许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分流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30%以内,并按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确定允许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生自主选择申请
学生根据学习志趣,在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见附件2)中选择专业填报,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填报。
作为特长生申请需提供能佐证具有特殊专长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组织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学生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接受专业计划人数择优录取,校内公示无异议者,由教务处报送分管校长审批。
特长生录取不受转专业计划和条件限制,依据考核成绩和所提供特殊专长证明材料,经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录取。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7月1日- 7月5日 | 1.公布要求。学校发布《南京晓庄学院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咨询介绍。教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须设置咨询电话,提供转专业政策解读等工作咨询。 |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 各学院 |
7月6-7日 | 3.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7日前提交《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至分流前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资格审查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7月8日上午报教务处教务科刘咏莲老师(电话86178350),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核,并向全校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 | 教务处 各学院 |
7月15日- 9月2日 | 4.组织考核。9月2日学校组织转专业考核。所有经审核通过申请的转专业学生,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具体考核课程、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教务处将于7月15日前公布于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网站,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自己于教务处网站查询,学校不再通知。 | 教务处 各学院 |
9月3-4日 | 5.完成录取。学生考试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接受转专业的人数,择优录取并公示。 | 教务处 各学院 |
9月5-9日 | 6.后续管理。 (1)学生在转专业结果公布之日起2天内,凭学生证到转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2)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依据学生课程学分修读情况,进行学分认定及后续课程修读确认,以保证学生顺利安排学习进程,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3)转入与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做好学生学籍材料、学生档案的转出和接收工作。 | 教务处 学工处 各学院 |
四、其他方面
(一)转专业结果经学校正式公布后,学生不得退转或更改。
(二)转专业工作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督。
(三)教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须设置咨询电话。教务处咨询电话:86178131、86178132、86178350;各二级学院自设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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