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苏州科技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对象、条件及要求
1、范围:取得我校本科学籍、修业满一学年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次转专业对象原则上限于2020级学生。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截止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末,专业执行计划中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取得的学分绩点(保留一位小数)均达1.5及以上的学生;
(2)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学生。此类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取得的学分绩点均达1.0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创业取得显著成果;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此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转入高考当年我校投放到生源地的考生科类(文科、理科等)对应的相关专业,且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低于学生所在专业录取分数线;
(4)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的,经学校相关程序将给予优先考虑。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在我校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
(2)招生时国家已明确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3)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学生,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现代职教体系项目等;
(4)高考录取批次中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5)学分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6)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7)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8)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学生或考试(考查)作弊的学生;
(9)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学生;
(10)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4、转专业后,每个专业年级原则上至少保留20人。
5、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审核学院的转专业方案、转专业资格和转专业考核工作等。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4月12日—4月23日学院报送转专业方案。学院根据自身教学资源条件制定转专业方案,包含可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单、可接收转专业的年级、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各专业转入要求、考核科目或内容、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4月15日前,学院将《苏州科技大学各学院转专业方案》《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4月26日—5月10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5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第(2)、(3)、(4)条的学生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凡填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的申请表作废,申请转入的专业应在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内。
5月11日—5月19日转出学院资格审查。转出学院负责提供学生的在校成绩单,对照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情况,将符合条件并同意转出学生的申请表整理汇总。5月19日前,学院将《学院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月20日—6月1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进行复审,公示复审合格名单,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转各学院。
6月8日起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学校审核、公示、发文。各转入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各转入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考试方式、时间等,提前一周通知到学生本人。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相应学籍异动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记载与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的年级由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结果确定。
2、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条件同转入专业的要求,学费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学生转专业以前已经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按学校学分认定办法做好认定工作。转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给学生做好补修计划。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计划工作必须在学生转入新专业的第一个学期完成。
4、学生转专业以前的学习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5、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当学期的期末成绩由原学院登载。
6、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学生要理性对待转专业,要详细了解拟转入专业各方面的情况,在对转专业是否更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后,再做出理性的选择,避免盲目跟风。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及时提供详尽材料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转专业的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手续。
3、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考试,从下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学期结束时,如出现旷考、考试作弊及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情形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类别 | 专业名称 |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工程 |
社会学类(本) |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教育学类(本) | 学前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历史学类(本) | 历史学(师范) |
数学类(本) |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物理学类(本) | 应用物理学 物理学(师范) |
地理科学类(本) | 地理信息科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心理学类(本) | 应用心理学 |
统计学类(本) | 统计学 |
力学类(本) | 工程力学 |
材料类(本)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电气类(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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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类(本) | 测绘工程 |
交通运输类(本) | 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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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类(本) |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
公共管理类(本)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类(本) | 旅游管理 |
其他(本) |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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