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计划生育 > 正文

青海陪产假国家规定,青海陪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更新:2023-09-21 09:17:53 高考升学网

青海省产假新规定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对夫妻按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会、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新修改的《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宿迁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9-14 03:0:28

泰州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9-15 19:0:54

镇江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9-17 05:0:40

扬州产假工资发放标

时间:2023-09-19 0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