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日前,永州市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各县区驻村办加深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主动参加,抓实基层基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要抓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2018年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顿不到位的进行回炉补火;对新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尤其是省市挂牌、“一案一整改”的,要针对软弱涣散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按“六个一”要求开展整顿;对曾受过刑事处罚而仍担任村干部的,要立即整改、严格倒查,严肃追责。要抓实基础工作,做好扫黑除恶各类台帐资料整理,包括村(社区)支两委干部涉黑涉恶的排查情况、有关问题线索的收集处理情况等,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有台帐、有总结。要抓实学习传达,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引导党员签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要抓实宣传发动,利用固定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工作微信群等载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宣传发动,动员群众认清黑恶势力,主动检举揭发,并做好线索的处理排查工作。要抓实工作作风,各驻村工作队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实事求是,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数据,要逐个进行核实。
篇二: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排查移送线索。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一线经营场所,充分依靠群众、依托互联网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移送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操纵经营“黄赌毒”、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联合行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调取涉黑涉恶问题企业基本信息;依法配合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措施。
(四)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作用,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黑名单)管理,依托工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对涉黑涉恶问题企业采取必要限制措施,让严重失信企业及其高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迅速启动、深入推进阶段。一是成立专班。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宣传发动。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广泛知晓、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三是线索摸排。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黑恶线索大摸排,摸清底数。发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以及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阶段。一是集中整治。跟踪督导黑恶势力易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进一步集中整治、限期整改。二是宣传典型。有序组织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营造严打声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易滋生黑恶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涉黑人员开办或参与的企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策宣传。着重在政策宣传上下功夫。通过电子显示屏、制作横幅、易拉宝等对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各区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以企业、社区、市场为平台,利用广播、宣传栏和宣传单等,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广泛张贴《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摸排工作的通告》,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置举报箱,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二)强化问题发现。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责,用好、用足、用活各种手段,着力从消费者投诉举报、黑中介违法行为整治、集贸市场强买强卖、砖沙石霸、职业举报人恶意敲诈、合同欺诈、消费欺诈、利用登记注册多家公司实施欺诈以及极端上访等多方面,多渠道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通过线索排查工作,掌握一批涉黑涉恶线索,为开展打击工作奠定基础。
(三)强化打击力度。充分履行工商部门执法办案职能,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中发现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斩断黑恶势力的黑手,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强化部门协同。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和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局、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专项整治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波任副组长,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市场处、网监处、监管处、注册登记局、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合同处、消保局、公平交易执法局等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一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执法局,实施集中办公,成员从相关职能处室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舆论宣传、线索排查移交、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职责。
各区局比照市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相关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落实依法履职责任,对内密切合作、认真履责,对外主动配合、搞好协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政纪法纪,对工商干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以权谋利、失职渎职行为,执纪部门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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