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信息联网如此发达,无论在何地都能查到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对急需身份证的人,如果能办理临时身份证也会方便很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荆门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及所需材料,仅供参考。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换领/补领身份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向其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2、首次申领身份证:
湖北省公安厅已在全省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辽宁、上海、江苏、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湖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读、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下一步,湖北省公安厅将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协作配合,进一步扩大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申领居民身份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1)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2)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1、异地身份证丢失补办/到期换证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异地户籍首次申领身份证
(1)年满16周岁公民:
a.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b.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
c.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
a.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b.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c.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d.交验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
e.签订书面承诺书。
达州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时间:2023-09-17 08:0:15广安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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