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学习形式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925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地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0年学校共28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湖南、安徽、贵州、四川、广东等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招生形式:招收参加各省高职专科批上线录取的合格考生。
第八条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要求: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本校不作其它要求。
第四章录取对象、规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十条录取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中栏填报我院(湖南考生填4711,外省考生按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代码填报)的考生。
第十一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志愿先后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数时,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录取。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四条毕业证发放: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湖南软件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国家任务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招生专业列表附后)
第十六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学校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邮 编:411100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 、52317589
传 真:0731-52317588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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