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1.奖学金,贷款,补助
我校资助工作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学生为根本,充分发挥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积极推进我校资助工作的发展,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此,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起一整套以“奖、助、贷、补、免”和“新生绿色通道”等内容为一体、多元化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是经银监会批准、有条件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贴息的商业性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04年6月国家推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我校共有11000余名学生成功获批,发放18000余万元贷款。
二、学费减免
为进一步落实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校每年集中性进行一次学费减免工作。
三、助学金
学校现有各类奖助学金30余项,包括国家和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品学兼优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社会团体和个人设定的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湖南大学助学金、EMBA助学金、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白芳礼励志奖学金等不同类别的专项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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