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是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选择一个好的大学很重要,选择一个好的专业更加重要,因为这会影响自己一生的职业道路。如果进入大学之后,发现自己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未来的发展,那么在大学里可以转专业吗?如何转专业呢?转专业申请条件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转专业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学生对转专业的需求,各专业允许转入名额须根据教学评估、专业生师比、学生班级人数限制、教学场地容量等情况核定。
第三条转专业适用范围:大学一年级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甲以上医院认定(含病历卡、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书及医院建议)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在学校其他适合专业学习的;
(二)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的,经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通过接收专业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三)因学科特长或者个性发展需要的,须提供创新创业类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充分说明专业特长的材料;
(四)退役和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求;
(五)转入订单式培养的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单独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转专业。
第六条转入专业需补修和重修课程学分之和≥16学分,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限于大学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三)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四)恶意拖欠学费的;
(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第三章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八条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第十二周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含接收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报送教务处。
(二)每学期第十五周前,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与遴选方案,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
(三)每学期第十六周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和准备转专业相关证明等材料,转专业申请和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四)各二级教学单位审核转(入)专业学生材料并考核后,将考核结果和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
(六)次学期初,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
第四章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九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第十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第十三条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交接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按《湖南工学院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
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年 月 日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现所在学院 | 现所在专业 | 班级 | ||||||||||||||||||
转入学院 | 申请转入专业 | |||||||||||||||||||
本 人 申 请 |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在校期间表现 | 辅导员签名:年 月 日 | |||||||||||||||||||
转入专业需补修、重修课程 | 原专业已修学分 | 重修学分 | ||||||||||||||||||
转入专业应修学分 | 补修学分 | |||||||||||||||||||
补修课程名称 | 学分 | 重修课程名称 | 学分 | |||||||||||||||||
转入学院老师签名: | ||||||||||||||||||||
转入学院考核意见 | 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 |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此表共2页,一式一份,要求双面打印。注:已领教材不得退回。
转 出 专 业 | 已修课程名称 | 成绩 | 转 入 专 业 | 应修课程名称 | 补修课程 | ||||
可替代课程认定 | 原专业课程名称 | 可替换课程名称 | 教研室主任签名 | 课程所在学院院长签名 | |||||
备 注 |
填写说明:
1、经此表由学生交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务办。
附件3:
转(入)专业统计表格式
学院:(盖章)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转入学院 | 转入专业 | 转出学院 | 转出专业 | 总成绩 | 其它 | 备注 |
院长签名:经办人签名:
备注:1、请分学院分专业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学院(部、中心) | 本科专业 |
---|---|
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
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
湖南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
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建筑学、产品设计 |
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 |
湖南工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 |
湖南工学院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物流管理 |
湖南工学院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酒店管理、金融工程 |
湖南工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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