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三亚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户口“非转农”审批
项目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办理户口“非转农”:1、原系我市农业户口性质的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已回农村随父母一起务农满一年的。
申报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高等学校毕业证》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派出所辖区民警出具的回农村随父母一起务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户口“非转农”材料。
办理期限: 10 个工作日
工作流程:受理(经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核对的申请材料和派出所领导、民警签署审核意见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签署审核意见→市公安局签署审批意见
审批(服务)依据:1、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2、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琼公传发[2015]451号)
是否收费: 否
联系电话: 388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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