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事: | 事项类型:办事服务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条件:办理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迁移或入户,应持两张与身份证照片相符的近期照片两张 所需材料: (一)本人申请和户口本; (二)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法院、公安机关的批准证明; (三)准予迁入的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及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地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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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电话:0551-62999795 | ||
办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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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落户条件新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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