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备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办理:
1、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
2、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
2、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三、办理流程
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需先取得出入境部门的《办理户口通知》
天津落户条件新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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