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河北高考 > 正文

河北高考考试能不能带手表进考场,机械表和计算器能不能带

更新:2024-04-18 03:25:30 高考升学网

2024年河北高考考试不能带手表进考场,各种手表、电子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考场。

河北高考考试能不能带手表进考场,机械表和计算器能不能带

一、2024年河北高考考试能不能带手表进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计算器、具有计算功能的直尺(三角板)、手表及其它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平时使用的各种手表(含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都不能带入。特别注意的是,具有计算功能(印载了数学符号、公式、函数图像等可以进行辅助计算答题)的直尺(三角板),也是违禁物品。

二、高考可以带哪些物品进考场

高考必备东西:

1、准考证+身份证

2、0.5mm中性签字笔(最好两支以上)

3、考试专用2B铅笔(最好两支以上)

4、无封套擦得干净的橡皮擦

5、作图专用的三角板(45°、60°各一个,圆规,直尺等)

6、铅笔刀

允许携带的东西:

1、矿泉水(最好是完全透明的瓶子,如果有外标签,要把它撕掉)

2、透明文件袋(将文具装起来,让监考老师看到里面的东西)

3、雨具(高考期间经常出现不稳定天气,记得要带上,但放在考场外面就好)

注:如果要带矿泉水,请放在椅子或者地板上,不要放在桌子上,以防溅湿试卷、答题卡等;垫板、草稿纸由考场发放,但不准带出考场。

三、河北高考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内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石家庄铁道大学转专业政策

时间:2024-07-11 11:0:38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网

时间:2024-07-11 10:0:47

河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0 10:0:07

河北医科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0 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