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国家政策 > 正文

北京市产假最新国家规定(工资标准)

更新:2023-09-17 07:45:50 高考升学网

北京产假的天数可以参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北京产假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归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退役军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时间:2024-04-18 01:0:51

松原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3-01 07:0:16

白山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3-01 07:0:04

通化办理离婚需要什

时间:2024-03-01 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