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本次发布的7项重点人才政策,是根据省委、市委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加快构建全类别、全方位、全周期的高效制度体系要求,聚焦日照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迫切需要和广大人才关心关注的问题而研究制定的,是在总结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升级和补充完善,连同前期出台的日照英才有关政策文件,构成了我市“人才兴市”战略的政策体系,使我市人才政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一项政策
《关于发起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实施意见》
主要从加快各类人才集聚发展、激发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活力、提升人才发展市场化水平、增强人才承载力和吸引力、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营造重才爱才浓厚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30条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彰显诚意的人才政策。
《实施意见》瞄准人才需求和我市人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进一步升级完善我市人才政策,补齐政策短板,使政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如针对高校毕业生引进难问题,提出了提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发放标准,扩大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范围的意见。
第二项政策
《日照市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共7章41条,主要对人才住房规划、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保障对象方面,主要面向在我市工作且其家庭在日照市内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在保障标准方面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同时对人才住房的分配、产权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力度,丰富和完善各类人才保障措施,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第三项政策
《日照市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
共7部分,主要对“一事一议”支持对象、支持重点和条件、支持政策和工作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一事一议”适用于从日照区域以外新引进的或我市自主培养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超常规培养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培养的高精尖人才(团队),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管理期4年。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1亿元项目资助,力争用三年时间引进10个左右由顶尖人才领衔的一流创新创业团队,努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第四项政策
《日照市人才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共7条,主要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机构运行、结果运用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该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针对人才(项目)申报和评选、政策兑现、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建立容错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人才工作全方位容错适用性探索。
通过在人才工作领域引入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化解人才工作风险,让人才工作者放下“包袱”大胆干,努力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氛围,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
第五项政策
《日照杰出人才和日照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
共7章24条。日照杰出人才和日照优秀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日照杰出人才每次评选不超过2人,奖金为每人30万元;日照优秀人才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奖金为每人2万元。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同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主要是通过创新人才激励措施,让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得荣誉、有地位、受尊重。
第六项政策
《日照市高层次教育教学和文化体育人才补贴发放办法》
共5部分。我市将在2022年承办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从我市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高层次体育方面的人才缺口还比较大。同时,为加快日照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助力市校融合,也需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教育教学和文化体育等方面人才的引进支持力度。
该办法就是根据《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要求,落实人才补贴发放政策,对从市外全职引进和新培养入选国家、省级高层次教育教学、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人才,3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发放5000元、2000元补贴。
第七项政策
《支持重点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实施办法》
共6部分,主要是面向全市遴选一批重点企业,2年内每年给予重点支持企业1个“日照英才”产业领军人才配额,支持企业面向省外海外引进急需紧缺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
对重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端产业人才及团队可直接确定为“日照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人才政策支持。这是我市深化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充分调动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性、支持企业靶向引才的一项重要措施。
发布会上还介绍了
日照首届“筑梦日照·创赢未来”
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有关情况
“筑梦日照·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首届“筑梦日照·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由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科技局主办,山东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北京环球英才交流促进会、寰球人才交流中心承办。
大赛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通过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的方式,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日照创办企业,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提供高质量新动能。
大赛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两种类型,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奖企业或项目作为日照市优秀创业企业类、创业项目类人选重点推荐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贷”政策支持,对来日照创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发放“日照阳光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业企业类人选,经实地考察、综合评定后公布为日照市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入选项目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获得优胜奖的企业,直接给予50000元的奖励。
创业项目类一等奖奖金50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0元,优胜奖奖金10000元,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一年内落地日照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来年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考察范围。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这次新出台的7项人才政策有什么特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张国华:这次新出台的7项重点人才政策就是在总结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升级和补充完善,使我市人才政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全市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人才政策制定,加快各类人才集聚发展。如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顺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盯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在进一步加快引进培育国内外顶尖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本土人才的支持培育,在企业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基层一线人才队伍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制定过程中,瞄准人才需求和我市人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如针对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不够健全的问题,专门制定出台《日照市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着力构建更为系统全面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 。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引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实施支持重点企业引才办法,每年重点扶持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培育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做大做强。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决定组建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为人才提供全链条、全要素支持。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定期举行日照杰出人才、日照优秀人才评选活动,构建完善以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为重点的分配机制,让真正作出贡献的人才“名利双收”。
五是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以往人才政策实施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注重新老政策衔接,突出改革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高我市人才吸引力。同时,务求政策实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与大城市拼补贴,通过搞好人才工作生活保障、搭建高品质干事创业平台等办法,构建爱才惜才聚才用才的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本次大赛是我市举办的首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请问本届大赛的主要特点?
市科技局局长杨洪福:本次大赛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重点聚焦创业,面向全球引才。大赛将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日照创办企业,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在海外设置亚洲、欧洲、美洲、澳洲四个预赛区,面向全球征集申报创业项目。
二是创新比赛模式,线上线下结合。本届大赛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打算项目征集申报、报名、预赛、决赛等环节,开通线上运行平台。
三是政策奖励应有尽有、助力项目落地生长。本届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项目可分别获得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金。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一年内落地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经认定,按照一般不高于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入选项目企业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另有8个项目落地园区、5个投融资机构鼎立支持。遴选来我市参加决赛的创业项目人选,给予差旅补贴;对经审核同意的海内外人才机构组织创业项目参加大赛的,给予奖励;获奖企业或项目可重点推荐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贷”政策支持,并发放“日照阳光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请简要介绍一下围绕落实《实施意见》,在高层次人才服务方面主要有哪些政策举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日富:一是资金支持。对高层次创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配套扶持。对全职和柔性引进创新人才,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津贴。对新入选重点人才工程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津贴;对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到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2400元、800元、1100元补贴。
二是平台支持。加强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搭建创新创业的平台和施展才能的舞台。截至目前,已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技师工作站等平台92个。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就累计招收博士后18人,集聚青年人才的同时,解决了一批关键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是服务支持。提升“日照阳光惠才卡”服务,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日照阳光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等23项服务。人才服务专员专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待遇落实、人文关怀、创新创业等“一对一”服务。已为324名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98人获“山东惠才卡”、226人获“日照阳光惠才卡”。另外,通过加强人才创新发展院、企业发展研究院管理服务,新设一批人才服务驿站等举措,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我市人才住房如何筹集定价?交易转让有哪些规定?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尹德波:人才住房建设按照“市级组织、区县负责、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市及区县组织建设、园区建设、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市场运作建设等五种形式,推进房源的建设和筹集。
人才住房分为租赁型和产权型两种类型。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定价,不能转租。产权型人才住房一般由国有企业建设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也可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出售价格,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下浮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然后根据楼层、朝向和所在区域位置稍有差异。
人才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日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并且其家庭在日照市内无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产权型人才住房办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交易的,上市交易时,优惠面积部分需要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收益。10年后可以交易,不需补缴任何费用。购房人5年内调离本市的,由政府按原价回购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中央活力区范围内建设分配的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时实行封闭转让,只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定向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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