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保卫组管理实施细则工厂保卫组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适应本厂内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厂内治安秩序,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保卫组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文明执勤
、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元。
、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二、认真履行保卫职责
、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元。
、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元。
、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元,累计计算。
、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元处罚。
三、加强执勤纪律
、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元。
、凡迟到,早退分钟一次罚款元,迟到分钟罚款元。
、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元。
、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严格请假制度
、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元。
、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元罚款,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