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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更新:2023-09-17 17:09:06 高考升学网

规范养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动物类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谁都无法预测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城市规范的基本规定就是要求养犬的公民,遛狗时需要拴绳,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吓到儿童,那么赣州养犬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赣州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赣州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一、赣州养犬管理条例

一、中心城区范围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蓉江新区(以下简称“五区”)。五区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可以在各自辖区内划定限制犬只饲养及进入的区域,划定的限制区域应当提前30天公布。

二、本通告所称饲养人,是指饲养犬只的单位或者个人,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三、限制区域的饲养人可以饲养小型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限制区域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应当将犬只迁出限制区域。

因军事、警务、科研、公益、演艺、商用等特殊需要养犬,不在本通告范畴。

四、犬只饲养人应当依法、文明饲养犬只,不虐待和遗弃犬只,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犬只饲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游乐场、候车(船、机)室、公共健身场所,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2、不得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汽车驾驶人和同车乘车人同意。

3、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

4、携犬只出户时,应当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5、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6、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扶助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六、犬只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1、五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并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场所、装备设施等工作保障。牵头部门负责犬只登记、养犬证发放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因养犬引发的治安纠纷调解、治安案件受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査及捕捉狂犬等工作。

3、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4、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等监管工作,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指导、督促审査合格的动物诊疗机构做好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工作,并发放犬类免疫证。

5、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健康教育,人患狂犬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涉犬只经营活动市场准入等监督管理工作。

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基层组织以及志愿者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8、流浪犬或无人牵领的犬只,视为无主犬只,由五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的养犬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捕捉,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收容和无害化处理。

9、各部门接到投诉、报案、举报或者控告后应当予以受理,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违反本通告第五项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理部门给予教育、劝阻,责令整改;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积极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和举报。

二、赣州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办理条件

居民养犬: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2、单位养犬申请条件。

单位养犬:

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因保护国家级文物、保管危险物品等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证明。

赣州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犬类

赣州市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办理材料

居民养犬:

(1)养犬登记表;

(2)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

(3)与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单位养犬: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及申请材料→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窗口发放审批结果。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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