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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更新:2023-09-19 14:14:49 高考升学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1】

  为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长效,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青岛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创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理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处置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进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不断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民意导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做到维稳和维权相统一,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精准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不断提高科技信息应用水平,加强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分析研判,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全面实施,反恐维稳、严打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天网”工程三年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实现对各类目标全覆盖,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社区警务等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新提升。

  二、工作安排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和《青岛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2014-2020)》,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各区、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20XX年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计划》,4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五)深入开展“无命案街道(镇)和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严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六)加大反恐防暴工作力度,坚持情报引领实战,创新情报工作体制机制,精心组织开展暴恐活动“严打年”,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跨地区联合反恐怖侦查模式和指挥处置体系。认真做好20XX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20XX年世界休闲体育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反恐维稳安保工作。推进《山东省2014-2016反恐维稳行动计划》,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领域反恐防范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单位的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推动公交车安全员建设,落实反恐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打好反恐人民战争。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应急处突演练,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七)持续开展严打斗争,围绕“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建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加大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行业领域痞霸犯罪打击力度,把破“小案”作为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强化新兴领域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八)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活动,加快市、区两级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各级财政禁毒经费保障,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社会化格局。

  责任单位:市禁毒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禁毒宣传“六进”活动;其他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九)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不断健全完善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精确研判、精确指导下的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完善特警机动队常态化巡逻模式。全面落实社区(村)、社会面、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形成紧密相联的治安防范网络。深化“天网”工程建设,将高铁动车沿线和公交站点视频监控建设纳入一类目标,年内,“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对城乡各类目标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积极推进治安志愿者工作,成立市级治安志愿者协会,进一步完善区(市)级治安志愿者协会。制定章程,完善招录、职责、保障等各项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化、规范化的治安志愿者队伍,实现治安志愿者实名登记注册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善市、区(市)两级治安志愿者协会,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加强基层治安防范,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综治工作平台,进一步创新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微警务”工程,深化城乡社区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加强开放式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区治安综治网格化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进以“关好窗、锁好门、看好院”为内容的居民安全防范“私家定制”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安全防范综合体验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制定《关于加强开放式居住小区治安防范的指导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二)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稳评工作评估、报备和季度通报制度,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基层延伸,树立一批稳评工作示范点,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稳评工作专家库等措施,不断拓展评估覆盖范围。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密切关注社会动态,超前防范控制,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司法确认等程序规则。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重点推动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每个区市至少建立完善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制定《关于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四)进一步健全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完善社区(村)每周、街道(镇)每半月、区(市)每月一排查制度,完善市级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及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等制度,完善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定期对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青岛市预防和治理“民转刑”案件工作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五)按照区、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标准化建设人民调解中心;制定《关于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队伍、办公场所、工作制度等;加大有专业特长的知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建设力度;贯彻落实《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标准》,推动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规范建设。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十六)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落实户籍制度改革部署,健全完善居住证与户籍管理衔接机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拓宽居住证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强化企业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推行规范化集中居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七)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计分处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全员、全过程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体系;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社区服务、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服务管理职能。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十八)推动司法所和劳动保障中心建立直通机制,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援助(安置)“暖心工程”,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帮教率进一步提高。加大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春雨帮扶工程”的实施意见》,其他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加大新常态下安全问题的责任查究力度,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处分建议等手段,促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实战训练等形式,提高政法干部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平安青岛建设综合性责任追究办法》,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强化法治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并强化融合应用,建立多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级和3个区市、9个街道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带动全市综治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

  20XX年我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建设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落实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成立以管理部主任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综治工作会议,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与梅山镇政府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密切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制造宣传横幅、简报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执业、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维护安全稳定

  1、突出治安防控工作重点。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正常休息时间内,做到人走灯灭、人离门关,时刻警惕防火防盗,确保安全;加强车辆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排查涉及安全稳定问题,存在突出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领导反映并及时整改,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

  2、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结合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实际,对涉及公积金矛盾纠纷的排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调网络。首先前台人员要做好经常解释疏导工作,尤其对提取公积金因意见分歧造成不稳定苗头要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薄,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照检查、解决问题。

  3、突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细化分解落实责任等方面,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落实工作。适时进行轮岗交流,消除重点岗位人员因任职时间长而思想松懈或利益关系缠身而导致的廉政风险。

  四、履行综治职能,推动社会治安管理

  1、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捍卫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国家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窃密、破坏活动,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情况发生。

  2、开展系列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结合管理部实际,抓好平安单位创建,广泛深入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管理部主任与职工签订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要求全体职工做到认真学法、行政执法、坚决抵制毒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邪教组织的渗透与破坏活动,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3】

  为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建平安单位,20XX年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①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各行各业平安创建活动。②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社会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建设系统和谐稳定。③着力加强治安防范,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减少一般性治安案件。工作目标是:无案件、秩序好、单位稳定、职工满意。

  一、不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一是要不断充实完善“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与责任,继续层层签订(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选好配强“综治”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机制,重视培育宣扬典型,实施整体推进,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开展“平安股室”、“平安班组”活动。三是要不断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平安邵武”“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四是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制度,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修订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措施。

  二、积极预防、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务必像重视经济工作一样重视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把稳定工作牢牢的抓在手中。①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建设,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和化解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预防和化解上下功夫,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一般矛盾纠纷问题不出单位,重大矛盾纠纷不出系统。②要认真解决职工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③要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包案负责制,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④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信访件反馈时间控制在20天内,信访件结办率要达到100%,满意率达100%,重访重信不超过10%,实现零进京、零进省、零5人以上到本市和南平上访的目标。及时整改和答复网络上市民对本单位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建立长效机制,使网络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三、强化治安防范,增强综治工作实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措施。

  一是要紧密配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那些顶风冒犯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妨碍公共秩序,影响工作和群众生活的不法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学习,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职工守法的自觉性。三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平安建设的模范。四是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坚持节假日值班和带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在重要部位要安装可视摄像设备,消除治安死角。五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六是及时处置和解决单位出现的各种治安案件苗头和隐患,坚持治安防范巡查,把治安防范工作摆上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

  四、全力加强“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各企业要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努力实现无集体越级上访、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的“五无”目标,尤其是有百人以上员工的企业要达到“平安企业”创建要求。

  1、企业要自觉服从局党委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创建组织机构,企业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自觉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不断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对重点要害部位增加投入,专人管理,积极参加社区的平安创建活动,共同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3、加强对运输车辆、水质供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检测和管理,对施工工地要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护市民、职工和国家财产安全,让职工真正感到企业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4、做到“六个有”即:有一块工作牌、有一个专门办公室、有一套办公桌、有一套标准的工作台帐、有一个综治工作宣传栏、有一个资料齐全和档案完备的文件柜。

  5、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

  6、定期召开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年度综治、法制教育、平安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加强考评、检查制定,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市建设局下达的“平安建设责任书”要求,搞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创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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