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陈敏尔赴丰都县实地检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他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发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市领导王赋、李明清参加检查指导。
产业和就业支撑不足是虎威镇五角丘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突出问题。陈敏尔来到搬迁安置点,深入了解问题成因和整改进展情况,走进搬迁户余隆荣新居,查看房屋面积和屋内设施,询问搬迁花了多少钱、有没有负债。陈敏尔与基层干部一起研究深化整改的措施。他说,易地扶贫搬迁是贫困群众脱贫的有效途径,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杜绝超标准、超面积,决不能让群众负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群众就业门路,让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
金鸡扶贫产业园项目实施中出现推进慢、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问题。陈敏尔来到项目建设现场,与企业负责人交谈。工人中有多少贫困群众、收入怎么样,陈敏尔问得很仔细。他强调,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达效。抓扶贫产业项目,必须盯牢盯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更多地从中受益,早日脱贫致富。
随后,陈敏尔在丰都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座谈会。会上,听取了丰都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张轩是丰都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的包干市领导,她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是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思想武装上再补课、再领会、再深化,在学思践悟中推进整改工作,把重要论述贯穿到脱贫攻坚各方面、贯彻到整改工作全过程。
陈敏尔强调,推进巡视整改,必须贯彻精准方略,突出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揪着问题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着力解决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加快扶贫项目落地实施;着力解决产业扶贫方面的问题,聚焦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条拓展、紧密利益联结再发力;着力解决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方面的问题,围绕“谁该搬”“怎么搬”“能致富”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机制;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强化责任制落实,以良好作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等。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整改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陈敏尔强调,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关键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县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乡、村两级要主动认领责任,落实好整改任务。要坚持领导包干责任制,坚持清单化管理,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大基层干部处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条件非常艰苦,工作非常辛苦,要更多地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努力为他们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有关市领导近期分赴包干联系区县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
篇二: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10月2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12月底反馈的巡视意见指出了我县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就问题整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抓落实,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推进
(一)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和巡视条例,坚持把学习贯穿脱贫攻坚和问题整改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脱贫摘帽验收标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县委常委会专题召开扶贫领域民主生活会,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认真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有力地推动了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
(二)精心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迅速牵头研究整改工作,并及时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三大类11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县委书记管总抓,分管副书记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
(三)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执纪问责。县委多次就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责任。对重点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领衔整改,定期听取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督促整改工作;县扶贫攻坚办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若干个小组,针对反映的问题,逐个进村入户,认真调查核实,坚决一查到底,并根据调查结果,严格执纪问责;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实效。
二、立整立改,举一反三,认真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经得起暗访、经得起核算、经得起公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标准,逐一对照整改,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成效。
(一)关于“看齐意识不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扶贫脱贫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工作大局。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任务和最大的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三严三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汲取民智、发挥民力,接受群众检验,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工作。以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为方向和重点,进一步知责领责、担责负责、履责尽责,针对问题抓整改,确保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同时,结合国家脱贫验收标准和此次省级检查验收结果,按照“四定”(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定整改时限)要求,一项一项检查,一户一户梳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逐一整改销号到位。加快补齐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方式方法创新等短板,以改革精神推动扶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在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一批可供借鉴推广的远安经验、远安模式。坚持“扶贫必先扶志”,在激活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大力深化乡风文明建设,着力转变“等、靠、要”思想,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信心。三是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脱贫实效。继续推动责任全覆盖,着力形成县级领导、第一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帮扶队员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转作风、促攻坚”专项行动,以问题整改为载体,使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成为检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战斗能力的试金石,重点解决扶贫领域“慢作为、不碰硬、缺方法”问题。坚持高位推进、检查督办、清单管理、追责问责“四项机制”和乡镇领导包村、民情反馈交办、月度述职述评、村民党员代表结对联系贫困户“四项制度”,实行“召弱补强”“三查三报”“效能连坐”等帮扶效果考评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五天四夜”驻村和干部结对帮扶等工作要求和纪律,切实提升扶贫攻坚战斗力。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倒逼”作用,用好行政督查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等进行督办检查。对在扶贫攻坚上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
2.针对“绣花功夫下得不深,推进扶贫攻坚措施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针对组织协调不力,扶贫力量整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统筹 “四大家”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做到“第一书记”责任不减,驻村干部“五天四夜”工作时间不变,帮扶干部帮扶要求不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二是配优配强县扶贫办领导班子和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成员,强化对领导班子分工的指导和要求。三是继续坚持选调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建精准扶贫服务团,对接精准扶贫各环节、各领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在县扶贫攻坚专班选调两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县扶贫信息中心,并及时培训上岗。五是组织各乡镇、各村(社区)上报扶贫信息员,并与县扶贫办共同行文进行明确,保证乡镇不少于2人、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1人,不断夯实扶贫工作基础。
(2)针对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策划组织,构建了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的扶贫攻坚宣传新格局,全面展示远安脱贫攻坚工作态势,提振了“精气神”,营造了“大气场”。一是强化新闻外宣。坚持“上大报、攻重头”的思路,强化与上级媒体的联系,自2017年5月至今,共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视台、主流网站刊播扶贫攻坚新闻稿件300多篇。其中国家级5篇,省级头版3篇,省级电视台新闻稿件3篇,《三峡日报》系列报道1组、头版头条7个,进一步提升了远安扶贫攻坚工作的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二是强化典型宣传。在县内新闻媒体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了“脱贫摘帽看远安”、“脱贫摘帽进行时、撸起袖子加油干”等专题专栏,实现了县电视台平均1天2条,门户网站平均1天3条,专题网站平均1天5条,微信公众号平均1天3条,工作日不落一天。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密集报道扶贫攻坚行动的进展动态、工作成效和各类典型。张弘、徐玉华、欧阳富传、宋继泰等一批扶贫先进典型,易从梅、廖忠兵、蔡从清、王休红等一批勤劳致富脱贫先进典型家喻户晓,大大弘扬了脱贫攻坚正能量。三是强化社会宣传。县乡村三级联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远当公路沿线、每个乡镇、每个村醒目位置均设置了一批户外宣传牌(窗),在每个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固定设置了宣传标语,鼓劲造势效果明显。四是强化政策宣讲。坚持用“远安话”宣讲精准扶贫政策,在开好屋场会、户主会,充分发挥微信群、QQ群宣传作用的基础上,重点面向乡贤、文化中心户等群体,选拔具备一定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强、表达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同志担任精准扶贫“百姓宣讲员”,打造群众身边的“政策明白人”,进一步扩大精准扶贫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五是强化文艺宣传。坚持用最接地气,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讲述好政策,传递正能量。打造了原创小品《吴大脱贫》、原创微电影《脱贫日的约定》等精品文化文艺作品。花鼓戏、对联、顺口溜、说唱、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形式活跃远安乡间。六是开展群团活动。发挥各群团组织的职能优势,组织了“阳光家庭”活动、“圆梦小康”摄影大赛、“文艺家看精准脱贫”征文及采风活动、“扶贫攻坚”送戏下乡活动、“精准扶贫•携手小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网友“贫困村里看变化”等系列活动,紧密对接人大“聚五”活动,营造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省精准扶贫宣传信息与法制建设培训班上,远安县作了题为《虚功实做 传递脱贫攻坚正能量》的典型交流发言。七是强化新闻督查。创新新闻参与脱贫攻坚的方式方法,随机抽取督查镇村对象,不打招呼直接入村、全程录像、电话连线,以新闻手段督查干部驻村工作情况和扶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视频内容在县电视台播放后,有力推进了作风转变和问题整改。在开展督查的过程中,坚持“以曝光推动工作,问题只要整改了就不是问题”的宗旨不变,最终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干部的理解,体现出了攻坚拔寨的魄力。
(3)针对“部分政策措施出台比较滞后”的问题。坚持精准施策,不断完善扶贫政策,先后出台并实施了涵盖产业、教育、医疗、养老、基础设施、乡村治理、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等50余项政策;围绕巩固提升,坚持县负总责,镇村主体,编制村级后三年项目规划和工作方案,构建了“1+N”脱贫后扶政策体系,确保脱贫不脱政策。针对资金统筹方案出台较晚的问题,2017年10月印发《远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远政办发〔2017〕74号),从整合范围及程序、实施及使用范围、部门职责分工、项目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管理。2018年,县财政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及扶贫项目规划积极依规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全力保障扶贫需求。及时科学制定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统筹方案制定并上报备案。
(4)针对“地域优势发挥不够,生态扶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督促林业部门及时验收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预计3月30日前,2017年度600余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将兑现到户;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未兑现的38.31万元在督促补植补栽和抚育并验收合格后将于3月30日前兑现;历年退耕还林资金469万余元将在验收后于3月30日前兑现完毕。二是完成41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续(选)聘与审核工作,待省财政厅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即可签订聘用合同。三是开展河流沿线植绿复绿工程,继续培植生态优势。编制完成全县河库绿化方案,已先期在旧县镇沮河段、茅坪场镇漳河段栽植枫杨0.31万株,剩余4.7万株将在3月下旬前完成。四是积极开展林下经济试验试点工作。主动对接林农增收致富目标,聘请专业团队科学编制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围绕雷竹、林菌、林药、林禽、林牧、林旅等启动试点示范,力争完成试点面积500亩以上。
(5)针对“地域优势发挥不够,旅游扶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大电商产业扶贫力度,成立电商扶贫专班,以电商人才培育工程为抓手,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对农村电商人才进行专业化培育,增强造血功能。二是整合各项帮扶资源,将旅游扶贫与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农业扶贫等方式相融合,邀请高校院所专家学者深入农村开展授课和技术指导,组织各类外出学习培训,增强内生动力。三是壮大旅游人才队伍。重点实施旅游人才培育工程,提升县内旅游人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从高校柔性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到我县交流挂职,壮大旅游扶贫力量,提升发展水平。四是开展大学生就业扶贫,打造创新创业产业园,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我县开展实习实训和创新创业,提供保障服务措施,推动就业扶贫。
3.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组织7个乡镇党委书记召开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题会议,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扶贫攻坚责任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乡镇党委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向乡镇党委书记赋权,统筹调度辖区内扶贫资源,确保抓党建引领脱贫攻坚责任压实。二是加强指导,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实施县委常委包保乡镇制度,全县每两天召开一次扶贫工作调度会,县委常委到包保乡镇分会场参加,会后指导乡镇党委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工作措施,提升工作安排科学性和精准性。三是常态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实行“线下巡查暗访、线上督办落实”督导模式,转作风促攻坚领导小组依托县脱贫攻坚巡查组7个巡查专班和“智慧党建”信息管理平台,对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时进行巡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严肃处理,如对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的河口乡党委书记乐运敏同志采取停职的组织措施,整改完成后才恢复职务。
(2)针对“村级党组织对扶贫工作主动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上级指导。县委向有扶贫任务的103个村(社区)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统筹驻村帮扶力量,全面指导村级党组织对扶贫工作的谋划,切实提高各村扶贫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解决村级党组织对扶贫工作不会谋的问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出台《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实施方案》,2017年连续举办“村支书大学堂”4期,村级干部全员集中轮训3次,组织村级干部外出浙江、黄冈等地学习2次,邀请县外专家、优秀支书授课2次,切实提升村级干部履职能力,打造一支能谋、善谋的村级干部队伍。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县委下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条意见》,为乡镇、村的扶贫工作提供了目标清晰、要求具体、责任明确的行动指南。出台《村级班子整体运行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对村级干部扶贫工作进行履职考核,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对扶贫不力和党建工作滞后的55名干部进行调整,倒逼村级干部积极主动谋划好扶贫工作。
(3)针对“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委党校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4次,将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村级党务工作意识,提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编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明确基层组织生活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双述双评、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工作,通过党建微信平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大家评等活动,积极对外推介优秀党日活动。2017年已连续下发1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及时下发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文件,提醒党组织按时规范开展活动,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指导下级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全程记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确保基层组织生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全县成立7个党建督导组和正风肃纪专班,开展“转作风、促攻坚”专项活动,持续推进“月度安排、季度暗访、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督导模式,依托“智慧党建”在线督办云平台,将全县发现的390个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录入在线督办系统,实时对各支部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截至2017年底,已实现问题销号365个,下一步将从严从实对未销号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有力有保障。
4.针对“扶贫脱贫一线指挥官队伍变动大,基层工作延续性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乡镇领导班子任期的相关规定,所有调整事项均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二是在精准扶贫期间,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作调整,不从乡镇抽调干部到其他单位或专班工作,不减弱和影响扶贫工作力量。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调训名额,县委党校分批、分期、分层举办扶贫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提高基层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导师帮带制度,下发《在精准扶贫一线落实导师制的通知》,为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中的青年干部配备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导师,有效加大帮带指导力度,确保帮扶工作实效。五是长期坚持县委常委包保乡镇工作机制,强化对各方工作力量的统筹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保证工作时间,真正将帮扶投入变为成效产出。
(二)关于“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力,扶贫领域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贫困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精准作为决定脱贫攻坚成败的生命线贯穿整个工作始终。我县先后开展多轮动态调整和“回头看”。2016年12月-2017年8月,我县通过大数据比对、群众公开质疑、多渠道公示公开、困难程度倒排等方法,从卡内剔除2613户6552人,卡外纳入1696户6535人,标识507户1165人,解决了低保人户分离、共同生活人不准、卡内“硬伤”、户口空挂等问题。2017年10月,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对标对表“大走访、大督查、大整改”活动,对所有农户实现全覆盖走访,查找错评、漏评问题线索。市“摘帽”预验收之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防“错退” 二十查、防“漏评”六关注》,对识别质量再次进行了自查整改,对卡外低保、五保、重残对象、卡内返贫对象逐一入户查验。经过多轮校验整改,我县贫困对象基本实现精准,彻底解决了老百姓对识别对象认可度低、满意率等问题。
2.针对“项目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易地搬迁项目结合实际不够”的问题。2016--2017年,省累计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985户2034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搬迁对象已全部搬迁入住。一是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全县49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全部配套到位。按照“311”模式,已对所有集中安置点的贫困户按人平30m2配套菜园。在符合建设条件、搬迁户有建设意愿的集中安置点,按户平不超过10 m2的标准配套建设牲畜栏圈或杂物间,并集中建设沼气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搬迁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强化产业配套落实。按照户平3KW的标准,为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三无”贫困户建光伏扶贫项目,已全部并网发电,户平收益3000元左右。由乡镇组织实施、县农业局提供技术指导,在花林寺镇龙凤村、茅坪场镇茅坪场村和长荣村、河口乡落星村四个集中安置点建设食用菌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一个集中安置点配套一个以上产业项目的要求,茅坪场镇食用菌、旧县镇石桥坪村茶叶、河口乡张桥村反季节蔬菜、洋坪镇蔡家沟村猕猴桃、金竹园村肉牛养殖等多个特色产业项目相继建成。通过设立互助合作基金和产业扶持资金,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通过专业合作社入股分红、企业帮扶等途径获得收益。三是强化就业扶贫。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为包括易迁安置户在内的贫困户开展大型培训二十余次,培训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专业技能、服务礼仪等,有效提高就业能力,其中易迁对象参加培训112人次。根据易迁对象劳动能力、技能情况,落实就业岗位188个。通过设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小区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76个贫困户上岗,并按每户每月50元的标准,对该公益性岗位给予资金奖补。四是强化小区管理。2017年7月,县攻坚办印发《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小区管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对小区管理员设立公益性岗位,按照户平50元/年的标准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9月全县召开小区管理员现场培训会,并先后组织了3次小区管理专项督查。目前,已对2017年度小区管理进行了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所需资金拨付至各乡镇。五是实施旧房拆除。按照建新必拆旧、一年缓冲期的工作要求和省易迁办下达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县应拆除旧房927户,实际可拆旧房677户。截至目前全县实际拆除旧房627户,占拆旧总任务的92.6%,占省下达拆旧任务的172.73%。
(2)针对“项目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2017年全年共受理政府投资评审项目278个,已完成评审项目并下达评审项目263个,其中送审投资额20.93亿元,审定投资额17.69亿元,审减资金3.24亿元,审减率达15.48%。送审数比上年的165个增加59.39%,送审额比上年的12.05亿元增加73.69%,审减额比上年的1.81亿元增加79%。2018年财政局将加大对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力度,努力提升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努力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时效,2018年完成政府投资评审项目100个,确保评审管理面达到100%,评审质量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发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联动,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建立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制,实行年度考核和退出机制,倒逼中介机构提高工程造价的质量。四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使投资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推进评审结果的更好应用。五是积极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评审人员的综合能力。
(3)针对“工程管理程序混乱”及“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统筹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扶贫资金监管要求,合理制定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广度及深度。二是进一步搞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取部门全面自评及重点项目重点评价的办法,实现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三是扶贫资金及时规范拨付。2018年,财政局将根据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责任部门申请及时拨付扶贫资金,针对县级统筹投入的扶贫资金,财政局一律根据县攻坚办下达的资金文件及责任单位申请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确保扶贫资金及时直达扶贫对象、项目施工单位或货物供应商。
3.针对“产业扶贫效果不佳”的问题。
(1)针对“帮扶项目同质化”的问题。把好产业方向,调优结构促增收。落实产业扶贫后续扶持政策,按已出台的产业发展补贴标准,支持鼓励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茶叶、水干果、优质米、肉牛养殖、特色种养产业,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实现稳定增收致富。一是在全县建立食用菌、茶叶、优质米等30个“一村一品”示范专业村,连续三年每村每年补助50万元,示范带动村级主导产业发展。二是打造“一圈两带三纵”示范带(鹿苑、望家片区的茶叶,高楼、双坪村的水果,何家湾、茅坪场、刘青、落星村的食用菌、三板村的优质米专业村建设)。完成“远安食用菌产业生态小镇”的香菇博物馆、食用菌科研中心、香菇文化村核心基地、何家湾创新创业基地、马家坪标准化基地、大自然生物肥、香菇脆片等项目建设。完成“远安鹿苑黄茶生态产业公园”的道路、停车场、步游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石桥、龙泉村茶叶加工车间建设。启动洋坪镇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内水生蔬菜、肉牛养殖、牧草种植等项目,促进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三是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新建10个标准化基地,推广羊肚菌、大球盖菇示范,提升种植水平,调整产品结构,确保食用菌产业减量不减收。继续推进茶叶基地建设,重点在旧县、嫘祖片区新建3000亩高标准无性系茶园。建立云盘岭500亩大实蝇统防统治示范区、平头山1000亩柑桔“七园三改六推”示范区、高楼200亩特色水果示范点。依托瓦仓谷香公司在双路、落星建立优质稻核心基地1万亩,新建2.6万平方米工厂化育秧、仓储及烘干设施基地2个。依托丰瑞祥公司、洪家湾科技公司大力发展肉牛养殖产业,肉牛养殖总量达到1.5万头。
(2)针对“贫困户造血功能未能有效提升”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与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展“楚农贷”业务合作,县政府和省农担公司各出资200万元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解决市场主体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无抵押资产导致的“融资难”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帮扶贫困户脱贫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县乡政府主导、金融政策支撑、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参与”四方联动产业扶贫机制。以瓦仓大米专业合作社、鑫辰旅游公司等为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回购等帮扶方式,流转承包贫困户土地(山林),带动贫困户发展;以丰瑞祥牧业公司、洪家湾农业科技公司等为主体,实施肉牛代管代养模式,吸纳全县贫困户发展肉牛养殖业,增加收入;以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楚园春酒业公司、三峡灵芝谷公司等为主体,实施国有资本收益分红;以鹿溪玉贡茶叶公司、瓦仓谷香公司等为主体,对贫困户农产品以高于市场价10%的标准实施订单回购,确保贫困户脱贫增收;以楚园春酒业公司、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瓦仓谷香公司等为主体,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劳务用工增加收入。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办好“远安扶贫馆”,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通过网络平台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实施产业保险,保障风险稳托底。实施食用菌产业保险,按0.12元/袋的标准,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的香菇统一购买保险;实施肉牛养殖保险,按288元/头、384元/头和480元/头的标准,统一为贫困户养殖的肉牛购买保险,增强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提振产业发展信心,促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五是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素质添信心。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工程,由食用菌、茶叶、水果、粮油、畜牧水产技术专家组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师资力量,对全县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分类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18年培训贫困劳动力约2600人。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贫困户技术培训约9700人。通过培训,使贫困对象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技能培训全覆盖,提升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增添脱贫致富信心。
4.针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问题严重”的问题。
(1)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及“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继续执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制度,督促相关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执行进度。二是建立报告通报制度。对报表不及时及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相关单位及时向县攻坚办报告并予通报,促进扶贫资金加快执行。三是及时收缴责任单位结存、结余及违规扶贫资金。四是认真纠正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已发生的用县级预算资金及时置换纠正,2018年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拨付审核关,杜绝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确保各级扶贫资金精准用于相关扶贫项目。
(2)针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比较普遍”的问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高压线”意识,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7年全县共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6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9件19人,审结29件29人,给予党纪处分29人(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留党察看1人),给予行政记过1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4人;正在审查5件5人。2017年我县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都及时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下达的扶贫项目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村级扶贫项目申报、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都在乡(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都确定了3-5个义务监督员,参与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检查验收全过程。2017年,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财政局全面推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涉及全县7个乡镇、103个扶贫村(居),资金总额达53544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贫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等七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资金达41000万元。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将评价的项目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制度、落实整改,确保各项目单位合法、合理、合规地使用专项资金。
5.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转作风促攻坚”强化整改。在“转作风促攻坚”专项行动中,按照“统筹力量、各自行动、综合研判、信息共享”的原则,实行“5+4+2”的运行机制(即在转作风促攻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整合正风肃纪、综合协调等五个工作专班,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督查组和“两办”督查室力量),建立“一天一碰头、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小结、一事一查办”的工作机制,聚焦扶贫领域召开研判会,对当前脱贫攻坚领域中干部存在作风问题进行研判,累计查找出19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形成工作清单并整改到位。同时,督导党员干部严格对照省、市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整改清单,对标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通过完善系列制度明确帮扶干部责任,促使干部在扶贫一线主动作为。严格执行《远安县“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精准扶贫相关人员职责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严落实驻村工作机制,吃住在村,工作考核在村,5天4夜驻村开展工作。依托“第一书记”智慧平台,精准掌握“第一书记”工作动态。三是常态督查转变作风。由县巡察办牵头,依托县脱贫攻坚巡查组7个巡查专班14名队员,对帮扶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帮扶队员推进落实不力、乡镇党委安排布置不实、镇村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督查,目前已覆盖全县7个乡镇,40多个重点村(社区)。累计发现问题16条,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花林寺镇太平村、洋坪镇老君村、茅坪场镇九龙村、花林寺镇高楼村、中石化远安公司、嫘祖镇等6个单位,11名帮扶干部。四是“三个一批”强化担当。下阶段,将围绕脱贫攻坚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问题。通过“谈话提醒一批、‘学岗’召回一批、分级调整一批”等举措,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推动作风改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后,将“转作风促攻坚”工作纳入主题教育内容持续推进,形成常态,以优良作风确保全县脱贫攻坚高质量通过省和国家验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纪委监督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的办理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办理要求。二是县纪委信访案管室和案件审理室已对2015年以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启动全面梳理,共梳理扶贫领域案件42件,目前正逐一对责任追究是否对象不精准、避重就轻,对涉及金额较大案件是否化整为零等情况比照复核。三是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2条问题线索已交县纪委信访案管室登记分流,拟组建5个专班进行初步核实,依纪依规处置。
2.针对“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落实了“963888”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用电话专人管理,开通了“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建立了扶贫领域网络舆情管理台账。二是加强了对乡镇纪委履行扶贫领域监督责任的督促力度,“挂牌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件19件。截至目前,已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公开通报曝光10期。
三、深化整改落实,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经过举一反三和认真整改,我县在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一定解决。我们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钉钉子的精神,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最大的胜利。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思想不松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存在的部分村(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内生动力需进一步激发、资金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乡村治理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持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战果。
(二)狠抓各项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脱钩。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实施脱贫后续扶持政策,继续按照“教育扶贫不惜代价、产业扶贫尽力而为、兜底扶贫量力而行”的工作路径,统筹做好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人员调度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整改不懒怠。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狠抓思想武装,狠抓工作落实,狠抓作风改进,狠抓纪律执行,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大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管力度,严管严查整合资金使用情况,把住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杜绝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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