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
近年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年提高,自我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这已是连续第五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是为民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近年来,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步推进民生服务工作,在不断争取财政资金的同时,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灵活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城乡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中金网6月22日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计划于7月底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至领取人员工资卡中,确保这一惠民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山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记者20日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全面启动。对瞒报、少报基数和参保人数,逾期不申报或不如实提供资料的,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需于6月20日-8月30日,到市人社局三楼大厅19号窗口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按照关于申报程序,参保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度应付工资明细账、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明细账(关于工资账页)、销售费用明细账(关于工资账页);度3月、6月、9月、12月共4个月所有职工签字的《职工工资发放表》(参保的事业单位只需提供最近一次审定的工资审批表和6月、12月共2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
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按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该申报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910元)或高于300%(即14549元)的,需调整申报数,按2910元或14549元申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为准。
缴费比例。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18%、个人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单位12%、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其中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1.9%,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