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津贴标准如下:正处级2000元/月,副处级1830元/月,正科级:1670元/月,副科级:1580元/月,科员:1500元/月,科员助理:1003元/月,发补贴后,工资不变,原来的生活及其它辅助性补贴要取消,从2007年7月1日到2008年6月30日试行一年 ,也就是说实行阳光工资后,绝大部分人的工资及补贴总额将达到或接近2000元。
下面市县一级比一级稍低一些.广西只有市直单位享受了阳光工资待遇,如南宁市,柳州市,来宾市,他们的工资在阳光之后挺高的,来宾是个新兴市工资待遇没有其他的好,每个月科员能拿到两千五左右。柳州比来宾高了差不多一千左右。但是在各市下面的县(市、区)都没能享受阳光,工资一般都在一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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