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退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下面是沧州退休工资水平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河北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法规,经同意,现就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法规,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二、调整方案和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企业退休入伍转干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照有关法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暂参照本方案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五、工作要求
确保7月31日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退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下面将详细说明养老金的计算步骤,并举例说明。
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例如,假设退休年龄为60岁,根据人口平均寿命计算得出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2. 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一是要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女职工满50岁,女管理者满55岁,女灵活就业者满55岁(符合条件的50岁)男职工满60岁。
二是要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