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有哪些?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一般情况下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三明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资
1、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规定机关执行的奖金额度为: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2、老粮贴:1965年开始执行的因粮食价格提高而发放的补贴。补贴数额不同地区、职工有差异,重庆地区大约在1.00~3.5元之间。1979年1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发该补贴。1993年工改对职工原有的该项补贴予以保留。
3、保留津补贴:原执行的69元保留津贴。
机关调整工资标准的办法是:公务员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现行的50元至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标准的档差也适当拉大,由现行的10元至75元提高到13元至120元。这就缓解了平均主义的弊端,更好地体现了工作的难易程度和责任的轻重。调整职务工资标准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三项之和,最高工资标准为2846元,比原来提高了595元;最低工资标准为445元,比原来提高了50元;最高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为6.4:1,比现行的5.6:1略有加大。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职务)工资标准,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
事业单位大体参照机关同职务人员的增资水平,相应调整其固定部分标准和活的部分。其中,固定部分按增资的70%增加,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80元的,按8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照职务划分几个档次,按绝对额增加退休费。其中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以上、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办事员分别增加280元、185元、125元、80元和55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级、副教授级、讲师级、助教及以下职务分别增加180元、120元、80元和55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增加8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增加55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职生活费。
调整后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40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418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44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46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及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93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3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90元。新进入优秀体育运动队的试训运动员,临时体育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