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
3、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江西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348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今年是国家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参加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我省2020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此次挂钩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的统筹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