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一、2020年张家口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2020年3月1日起,张家口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增幅7.41%。山东省政府还发布了20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2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8%,下线为4%。
二、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岗位 | 平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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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域经理 | ¥5999 |
2 | 销售经理 | ¥5276 |
3 | 销售代表 | ¥3496 |
行业 | 平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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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 | ¥0 |
城市 | 平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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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德 | ¥5458 |
2 | 张家口 | ¥4923 |
3 | 秦皇岛 | ¥4823 |
4 | 廊坊 | ¥4576 |
5 | 沧州 | ¥4528 |
6 | 唐山 | ¥4480 |
7 | 邯郸 | ¥4062 |
8 | 衡水 | ¥3983 |
9 | 邢台 | ¥3683 |
10 | 保定 | ¥3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