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因为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构成工伤的时候,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要给予职工一定的工伤赔偿。不同的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不一样,那么河南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呢?河南工伤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河南工伤赔偿的一些知识。
2月12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了《2018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874.19元/年;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89.15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0.74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92.01元/年;
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997元/年。(城镇非私营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根据以上数据,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相应做调整(附表如下):
河南省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赔偿指数) | 伤残赔偿金额与死亡赔偿金额 |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
一级(100%) | 637483.8 | 276614.8 |
二级(90%) | 573735.42 | 248953.32 |
三级(80%) | 509987.04 | 221291.84 |
四级(70%) | 446238.66 | 193630.36 |
五级(60%) | 382490.28 | 165968.88 |
六级(50%) | 318741.9 | 138307.4 |
七级(40%) | 254993.52 | 110645.92 |
八级(30%) | 191245.14 | 82984.44 |
九级(20%) | 127496.76 | 55322.96 |
十级(10%) | 63748.38 | 27661.48 |
死亡赔偿金 | 637483.8 | 276614.8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等。
具体赔偿计算公式如下:
序号 | 项目 | 赔偿标准 | |||
1 | 医药费 | 按发票 | |||
2 | 误工费 | 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 |||
3 | 护理费 |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 |||
4 | 营养费 | 50?100/天×营养期限 | |||
5 | 交通费 | 按票据 | |||
6 | 住宿费 |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 |||
7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20-50元/天×住院时间 | |||
8 | 物损费 |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 |||
9 | 鉴定费 | 凭票据 | |||
10 | 律师费 | 凭票据,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 | |||
11 | 残疾赔偿金 | 60周岁及其以下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 | |||||
61?75周岁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 |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 | |||||
75周岁以上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 | |||||
12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 |||
13 | 丧葬费 |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
14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城镇: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 |||||
15 | 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及其以下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 |||||
61?75周岁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 |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 | |||||
75周岁以上 |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 ||||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 |||||
16 | 精神损失费 | 死亡 | 50000-100000 | ||
残疾 | 5000×系数 | ||||
17 | 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 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律链接:
1、《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法条解读: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按照相同数额予以赔偿。此类情况不再区分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在同一侵权行为中造成死亡的,实行“同命同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法条解读:根据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农村户籍居民进城务工非常普遍,在司法实践中不再以户籍作为判断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唯一标准,而以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适用何种赔偿标准。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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