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珠海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

更新:2023-09-15 18:20:53 高考升学网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各类型工伤待遇申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灶保险所

  地址:272省道三灶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地址:迎宾南路2037号


最新图文

达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1

广安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24

宜宾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7

南充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