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伤复发鉴定申请流程
工伤复发是指工作期间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为了保障工伤复发职员合法权益,确保其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广州社保局规定工伤复发人员按照规定申请工伤复发鉴定之后即可继续进行工伤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承办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必要时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20-12333/87656275/84692973
【相关业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条件:
1、伤残等级评定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继续进行工伤治疗;
2、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
3、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
4、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因工负伤或首次确诊为职业病,具有广州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
5、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广州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
申请资料:
1、身份证;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申请旧伤复发报告;
6、旧伤复发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7、首次就诊病历、该次住院资料及后所有门诊病历;
8、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例如X光;
9、受伤部位4R彩色照片(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
10、委托书(委托办理);
11、《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老工伤人员)。
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广州社保局提出鉴定申请即可。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咨询专区
一、经鉴定为工伤七级,已经获得赔偿。现伤情发生变化需继续治疗,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复发吗?需要申请工伤复发鉴定吗?
【回复】:根据广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伤残等级评定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二、之前遭遇工伤,现旧伤复发,公司要我离职怎么办?我可以申请自己申请工伤复发鉴定吗?
【回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工伤旧伤复发,可以按照工伤待遇继续治疗,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贵单位不予治疗且要解除合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在广州个人可以申请工伤复发鉴定,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广州社保局提出鉴定申请即可。
三、打算申请工伤复发鉴定,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请?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在广州申请工伤复发鉴定流程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申请旧伤复发报告、首次就诊病历、该次住院资料及后所有门诊病历、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前往广州社保局提出申请即可,详情咨询02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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