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盐城东台2019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

更新:2023-09-21 20:12:34 高考升学网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平衡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备付能力,根据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从5月1日起,东台市对全市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进行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按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整为0.8%;二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1.6%;三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2.4%。

最新图文

达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1

广安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24

宜宾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7

南充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