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由山西警官职业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考试领导组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负责本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考点院校的纪检部门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工作,对考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一、考试内容和分值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试行)》,本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基本技能考试两部分,满分3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90分,基本技能占210分,考试结果体现为“合格”和“不合格”。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事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水平,考试内容涵盖《宪法》课程。
基本技能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应用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分析案例能力,考试内容涵盖《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
司法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范围,考前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二、考试办法
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都采用机试办法,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考生答题顺序是:先完成专业基础知识试题并提交答卷,再完成基本技能的考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在同一考场的同一机位进行。
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试行)》和《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司法服务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说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