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成绩经市教委审定,现公布如下:
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00分(三门科目均无缺考,单科成绩不限)。
招生院校将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的两科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以考生填报志愿前,学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定为准。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高校终的录取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