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就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发布通知,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安排。通知称,要特别关心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考生,将有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的考生信息逐级报告县市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体检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和管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层层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体检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且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担任体检工作;要加强纪律教育,规范体检流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体检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交由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保留好考生自行放弃权利(包括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等)的相关证据材料。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须在4月28日前完成。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考生须于5月3日前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结果的仲裁申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