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于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并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
②完成报考缴费的考生按照各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要求,领取准考证。
③考生于3月29日至4月4日到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参考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的考试实施方案。
④各牵头院校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作出最终裁定。
⑤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一志愿;
4月16日至19日,一志愿录取;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二志愿;
4月22日至24日,二志愿录取;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