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对象
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以下两类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员;
2.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
二、报名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中学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并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但必须保留备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
中学应将《上海交通大学外语类保送生中学推荐汇总表》传真至021-34207255,并于12月29日17时前(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1.初审: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和中学推荐意见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校测,初审结果预计于12月31日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2.学校文化测试(以下简称“校测”):
保送生校测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科目:数学必考,此外考生需在英语、日语(只能报考日语专业)、德语(只能报考德语专业)、法语(只能报考法语专业)四科目中择一测试。
时间地点:1月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详见准考证。
3.认定:
1)我校依据校测成绩,发放保送入围资格,在考生回执确认后,认定保送生候选人名单。
2)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等奖的优秀学生,在决赛现场经我校面试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我校保送生候选人认定资格。
3)认定结果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免笔试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校长推荐,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3.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部分外国语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生”。
五、其他
获得我校保送生认定资格者,不能转为自主选拔类。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本次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六、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政编码:200240
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