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第一批试点省份是:浙江、上海。浙江、上海。是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新高考改革省份顺序
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
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第三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四批新高考省份(7个)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
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五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
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新高考改革的意义与影响
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的“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通过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内容体系,构建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已经“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