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省份,考试为四科,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
一、含义: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2、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考试院命制试题。
4、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考试时间为3天(即7、8、9号)。2015年起,高考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今年开始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报考简章及省招委会、高招办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管理的政策、规定;
5、报考军事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