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6 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借款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2、学院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学院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4、学院将《审批表》及其他材料汇总,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信息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及复核后,报送银行审批;
6、借款人材料通过银行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统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7、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校园地贷款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学年的贷款,然后让银行分学年发放。
并且一般是由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当中选择一家银行来发放贷款
不少考生还听说过助学贷款和毕业证挂钩的消息。
跟大家解释一下,如果是选择了校园地贷款,那么有些高校在你毕业的时候是要你偿还清校园地贷款的才可以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过考生可以选择毕业之前还完就可以了。如果实在是手头紧,学校会给你发双证的复印件,等还清了就会给你原证件了。
而生源地贷款在这方面不受影响,只要按时还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