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主要检查的项目有:血压检测、心肺听诊、肝脾触诊,医生还会询问考生有无既往病史;
外科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的测量,有无重大的手术史,脊柱、四肢、关节功能的检查;
眼科检查的项目主要是视力,医生要记录裸眼视力、校正视力度数,校正视力情况等三个参数,同时还要查色觉,即是否色弱、色盲、单颜色可辨;
五官科主要检查耳鼻喉口腔,检查的项目主要是听力、嗅觉和有无口吃;
胸透主要检查有无肺结核;
根据教育部1999年24号文件的要求,所有考生应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的检查。考生体检时都要经过上述项目的检查。
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县区招办专人负责录入考生体检信息———打印体检告知单。
1.考生在接到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按指定程序接受体检,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体检现场。
2.肝功能检查应空腹状态下采血。
3.在体检中如果部分考生出现了心慌、精神紧张等情况而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向体检医生反映,请求稍事休息,再进行重新测量,以免因精神紧张而导致体检部分项目不合格,影响专业的选择和学校的报考。
4.体检期间患病(如感冒、发烧等常见病,不包括肝炎等影响参加高考报名的病)的考生,应事先向老师和医生说明情况以作体检项目调整,由老师与医生约定复检时间。
5.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探询结果。体检未结束,不能擅自离场。在须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时,考生应认真仔细如实填写。
6.不允许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找人替检,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7.在体检的前几天,应注意充分休息,并做好眼保健操,避免因学习时间太长,用眼过度造成的视力下降。在检查视力前3~5分钟,也可抓紧时间望一下远方或做一下眼保健操或点几滴缓解眼部疲劳的眼药水,使眼球调整到最佳状态,确保视力检查效果最佳。